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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上调对经济的影响
时间:2011-03-07 16:37 来源:中金公司 作者:彭文生 点击:次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决定,“为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方法进行修改,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并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图表1给出了我国当前个人所得税税率。关于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免征额提高对经济的影响,我们评论如下。 一、对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影响 假设其他情况(税率级次级距等)不变,我们估计如果个税免征额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大约可以直接增加居民税后可支配收入870 – 1,250亿元。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最直接的效应是增加税后居民可支配收入。这方面实际上有直接和间接两个因素。最直接的是税低了,税后收入自然增加,这是容易理解的影响。不很直观的是降税对税前收入也有影响,因为低税率可能导致人们更多工作。这方面国内的实证研究较少,但是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研究较多,比如关于美国降低个人税率的研究发现低税率可以提高纳税人收入,因为税收降低可以促使劳动力供给上升,在职劳动力的积极性会提高,生产率上升,支撑工资上涨。我们在这里仅估算了个税免征额上调对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直接影响。 我们通过研究个税免征额提高对处于不同税率级次的纳税人群的影响来估算对整体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影响。计算税负的变化,通常需要知道居民收入在不同税率级次的分布,而这方面公开的研究和数据非常有限。由于城镇有固定收入的居民是我国个税的主要负税群体,我们基于2009年城镇家庭收入分组调查数据(图表2),假设平均城镇每户有2人取得收入,推算了城镇收入人群的收入分布,并将这个分布和现有的个税税率级次相结合,算出居民收入在主要税率级次的分布(图表3)。基于对收入分布的估算,我们可以计算提高个税免征额对处于不同税率级次的纳税人群的影响,从而估算对整体个税税负下降(也就是整体居民可支配收入上升)的影响。图表3给出了估算的具体结果。我们首先计算如果个税免征额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税收总额和各个不同税率级次的税收额。然后我们考虑了个税免征额提高1000元可能对税收产生的两种情况。这两种情况的主要区别是对个人收入在不同税率级次的分布的假设不同。据我们估算,免征额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全部纳税群体的个税负担总体上将减少15%至22%。2010年个税总额4,837亿元计,按照过去5年我国个税总额的平均增长率(18.5%)推算,如果免征额不变,2011年的个税总额大约为5,730亿元。按照假设的两种情形,得出免征额提高使得居民可支配收入大约增加870-1,250亿元。提高个税免征额主要使得月收入7,000元以下人群总体税负降低,月收入7,000元以上人群受影响不大。虽然从单个纳税人来看,提高免征额导致高收入者少缴的税比低收入者更多(边际税率高导致),但是中低收入人群在纳税人群占的比重远超过中高收入者,作为一个群体他们少缴的税额总和更多(图表4)。图表5显示了各个收入群体在不同假设下税收变化的情况。中高收入人群作为群体来看,因免征额提升而少缴的个税总额并不多。尤其是高收入人群(月收入22,000以上),作为一个人数极少的群体,他们的总体税负几乎不受影响。 (责任编辑:李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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